1、本制度适用于普通级大动物饲养室人员的管理。
2、进入大动物饲养室的实验人员必须通过实验动物中心的培训和考试,获得准入资格方可进入动物房,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大动物饲养室和动物实验区域。
3、饲养技术人员进入大动物饲养室工作,应严格执行动物饲养管理标准操作规程,做好大动物饲养室公共区域的卫生、消毒工作,做好大动物饲养室的消毒工作保证动物饲养室清洁、整齐。
4、实验人员进入大动物饲养室,应严格执行动物饲养室使用登记,自觉保持饲养室内安静、清洁、整齐,不得随地吐痰、吸烟、饮食和存放个人用品,进出实验室要关门。
5、实验人员应严格执行实验动物使用标准操作规程,做好日常动物饲喂工作,如需加热饲料,必须在上班期间正确使用加热罐加热饲料且期间不可离开动物房,严禁在非上班期间加热饲料。
6、养犬的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定期给犬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遛狗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且在动物中心狗运动场遛狗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,遛狗完毕立即处理粪便。
7、实验人员与饲养技术员应密切配合,互通情况,共同管理好实验动物,保证动物实验的顺利进行。
实验动物中心
2023年5月31日